图书馆档案馆2015年校“三育人”先进推荐办法
根据《关于评选2015年学校“三育人”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及第二届“育人模范”的通知》(湖师院党办发〔2015〕9号)文件精神,为进一步做好校“三育人”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及第二届“育人模范”的推荐工作,经图书馆档案馆“三育人”先进推荐工作小组研究决定,特制定本推荐办法。
一、推荐范围及条件
参照执行《关于评选2015年学校“三育人”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及第二届“育人模范”的通知》(湖师院党办发〔2015〕9号)文件
二、推荐工作安排
1.群众民主推荐。在岗馆员在图书馆档案馆范围内以不记名方式推荐“三育人”先进个人初步人选。此项工作在2015年5月27日前完成。
2.馆“三育人”先进推荐工作小组推荐。在群众民主推荐“三育人”先进个人的基础上,以票决的方式产生“三育人”先进个人候选人,经公示后报学校。此项工作在2015年6月3前完成。
3. “三育人”先进集体、第二届“育人模范”由馆“三育人”先进推荐工作小组推荐,此项工作在2015年6月3日前完成。
图书馆 档案馆
2015年5月22日